一、检测要求
(一)对自以色列搭乘直飞航班赴华、不经第三国中转人员,应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中国驻以色列使领馆认可的检测机构(http://il.china-embassy.org/chn/qzhz/t1801727.htm)完成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各一次采样、检测,并在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向中国驻以色列使领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对自以色列出发,经第三国中转乘机赴华人员,须在以色列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并分别向驻以色列和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使领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第一次检测在以色列进行,并于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第二次检测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进行,并于中转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二、中国公民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公民在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附件一),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经中国驻以色列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附件二)。自以色列执飞赴华直飞航班的航空公司将凭中国驻以色列使领馆核发的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验放乘客。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在乘机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三、外国公民办理健康状况声明书
外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为阴性的证明后,在线申领《健康状况声明书》。外国旅客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hrhk.cs.mfa.gov.cn/H5/ ,在线填写信息、申报健康状况、上传检测证明等材料。中国驻以色列使领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该网站核发电子版《健康状况声明书》(附件三)。电子版《健康状况声明书》以带“HDC”标识的二维码形式展示,外籍乘客登机时出示电子版或纸质打印版,供航空公司核对。
已接种疫苗(已获我国或相关国家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疫苗)人员,仍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核酸、血清特异性IgM抗体双检测,并需将疫苗接种证明与核酸检测和IgM抗体检测结果证明一并上传。
五、特别提醒
(一)请拟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并遵照执行。如您无法按要求获得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乘机前未能持有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说明您暂不符合乘机条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调整行程。
(二)请谨慎选择中转乘机赴华路线,避免在中转地无法入境或检测、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不符合要求等情况,造成在中转地乘机受阻、滞留等后果,增加疫情感染风险。
(三)请提前认真了解拟中转国家入境规定,以及中转地涉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的相关要求。如中转机场不具备快速检测能力,请提前办妥赴中转国签证以便入境后做好二次检测。
提示:请您密切关注以色列当地节假日安排,提前与医疗机构确认检测时间,避免因医疗机构放假导致无法及时检测,影响您的行程。
如有紧急情况或确有必要,可拨打使馆领事保护电话寻求咨询或协助。
驻以色列大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00972-3-5459520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一: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附件二: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附件三:健康状况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