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证件常见问题解答
2014/08/02

  1、为何不能申请将旧护照延期?

  为便利全球范围内的跨国界人员流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9明确规定,各缔约国不得对其颁发的机读旅行证件(护照等)办理延长有效期手续。中国已批准加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2006年4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该法第11条第1项规定,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我馆不再办理中国护照的延期手续,即将到期的护照均须办理换发新护照手续。

  2、护照的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护照有效期分两种,持照人未满十六周岁的护照有效期为五年,十六周岁(含十六周岁)以上的护照有效期为十年。

  3、为何护照丢失或损毁后申请补发新照取证时间无法确定?

  护照遗失或严重损毁,使持照人的身份无法确定,此类申请须报国内核实申请人身份及护照情况,所需时间无法确定。

  护照是重要的旅行身份证件,应妥为保管,避免丢失或损毁。

  4、在使馆办理遗失护照补发申请后,找到遗失的护照,能否继续使用。

  使馆受理护照遗失补发申请后,立即报有关部门宣布该护照作废并将遗失护照实行边控,因此即使找到也不能继续使用,应交回大使馆办理注销手续。

  5、申请办理护照换发后,原持护照可否退还申请人?

  申请换发护照,申请人原护照将剪角注销后,退还给申请人。

  6、使用新护照,原护照上的外国签证是否需转移到新护照上?

  具体签证事宜可向签证颁发国的主管机关咨询。

  7、能否办理近照、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出生地点等护照加注?

  不能办理。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的有效期及颁发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替代护照使用的应急国际旅行证件,发给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中国公民。如无特殊加注,旅行证有效期为两年。旅行证的主要颁发对象为:

  (1)无有效“港澳同胞回乡证”拟前往大陆的港、澳同胞;

  (2)无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拟前往大陆的台湾同胞;

  (3)无有效中国护照需回国的中国公民;

  9、有公司或律师声称可代办中国护照事宜,能否委托其代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没有授权委托任何公司、律师或个人代办中国护照事宜,同时规定,凡申请中国护照或旅行证事宜,申请人必须亲自赴使领馆办理。

  10、能否邮寄或委托他人代领办完手续的护照?

  因安全等原因,目前我馆不提供邮寄服务。办完手续的护照须由本人凭使馆“取证单”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