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中国护照人员赴香港
2012/11/10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途经香港前往第三国者,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可在香港过境停留7天,免办进入许可。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途经香港前往第三国者,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在香港过境停留超过7但少于14需到中国使馆申请香港进入许可。

三、在香港停留超过14天,须由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同意后为可发给进入许可申请人可向中国使领馆递交申请或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务处递交申请。

四、中国公民赴港就业、学习、培训、定居、亲属团聚等,须申请相应进入许可。此类申请须由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同意后为可发给进入许可。申请具体要求请查阅香港入境事务处网址http://www.immd.gov.hk/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