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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申请换发、补发护照以及延期护照须知
2006-04-02

 

  需提交的材料:

  1、3张半身彩色照片(3个月内拍摄,白色或淡蓝色背景、光面的2寸照片。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名字)。

  2、护照以及护照复印件和签证复印件(如果护照丢失,请提供身份证、旅行证、劳务培训证、医疗证等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3、一张护照/旅行证申请表。该申请表可在领事部领取。申请表上要求填写的内容都要填写清楚。

  4、请将1张照片贴在申请表的右上角。其他2张照片与申请表和有关复印件一起交领事部官员。

  领取护照时间:

  1、领事部官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会填写一张粉色取证单给申请人。取证单上有申请人应交的有关费用和取证的时间等信息。申请人可根据取证单上的时间来领事部领取有关证照。

  2、申办换发或补发护照的申请人,请等待领事部官员的电话通知。

  3、申办护照延期手续的申请人一般可在提交材料后的第4个工作日来领事部领取护照。若申请加急办理,可于提交材料后的第2个工作日来领事部领取护照,但需交纳加急费。

  4、申请护照,办理护照延期手续以及领取护照均需本人亲自来办理,不能委托他人。

  5、办理换发护照的申请人在领取新护照时需提供旧护照。领事部官员将注销其旧护照并剪角后与新护照一并交给申请人。新旧护照可钉在一起使用。

  有关费用:

  1、正常换发护照(指所持护照在有效期限内,且有合法有效签证),每本新护照制作费用为330谢克(其中50谢克为联络费)。

  2、非正常补、换发护照(指因遗失等原因无法提供护照或没有合法有效签证),每本新护照制作费用为580谢克(其中50谢克为联络费)。

  3、加急费为100谢克。

  (注:如制作护照等费用有所调整,我们将及时提供新的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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